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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15时23分  作者:个旧市纪委  来源:市纪委财务室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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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个旧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委巡察组是市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中共个旧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市委巡察组贯彻市委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个旧市纪委、市监委单位基本情况,内设机构共15个: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派驻机构16个: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组5个: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查组,还设有中共个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把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二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决战决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稳定性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健全长效机制,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健全完善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市乡两级与全国全省检举举报处理信息的横向、纵向闭环。三是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政治纪律监督具体化、清晰化。突出监督首要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精准规范问责。四是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重点领域、盯住关键环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交叉式、推磨式、联运媒体监督等检查方式的运用。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拓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五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创新审查调查工作、实现突破,强化问责力度,整合资源,用好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政治生态、日常监督等协作机制。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制度,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市人大报告专项工作。让日常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使监督更聚集、更精准、更有力。是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加强政治巡察监督,加大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的政治审视力度。深化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完善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八是以铁纪打造铁军,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事业编制11人。4在职实有人数9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3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1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127.85万元,增长率为7.14%,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96.07万元,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09.5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7.51万元;(4)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划转了2辆车到市纪委,车辆运行经费增加17.79万元;(5)因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98人,比2018年增加16人,增长率为19.28%,包括自个旧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的13位干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8.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8.6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8.69万元(本级财力1,918.6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127.85万元,增长率为7.14%,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96.07万元,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09.5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7.51万元;(4)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划转了2辆车到市纪委,车辆运行经费增加17.79万元;(5)因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98人,比2018年增加16人,增长率为19.28%,包括自个旧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的13位干部

(三)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18.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91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部门预算总收入127.85万元,增长率为7.14%,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96.07万元,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09.5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7.51万元;(4)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划转了2辆车到市纪委,车辆运行经费增加17.79万元;(5)因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98人,比2018年增加16人,增长率为19.28%,包括自个旧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的13位干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18.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1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部门预算总支出127.85万元,增长率为7.14%,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96.07万元,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09.5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7.51万元;(4)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划转了2辆车到市纪委,车辆运行经费增加17.79万元;(5)因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98人,比2018年增加16人,增长率为19.28%,包括自个旧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的13位干部。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此经费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395.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和水电费;发放干部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工会经费;物业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93.22万元,主要用于个旧市纪检监察网络舆情监督中心9个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5.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及开展活动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2.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干部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干部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8.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干部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40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18.6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91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6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部门预算总支出127.85万元,增长率为7.14%,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96.07万元,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09.5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7.51万元;(4)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划转了2辆车到市纪委,车辆运行经费增加17.79万元;(5)因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98人,比2018年增加16人,增长率为19.28%,包括自个旧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的13位干部

(四)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基本支出1858.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部门预算总支出127.85万元,增长率为7.14%,与上年比较增加情况:(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1,296.07万元,2020年预算比2019年增加109.5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7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7.51万元;(4)监察体制改革后,市检察院划转了2辆车到市纪委,车辆运行经费增加17.79万元;(5)因人员增加和部分人员晋级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其他公用经费4.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数为98人,比2018年增加16人,增长率为19.28%,包括自个旧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市检察院相应转隶的13位干部

(五)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批复项目支出为60万元,以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无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0万元,增长率为150%。增加变动主要原因为:用于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用车支出,因全市监察对象增加,单位承担的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加,用于保障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有了大幅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30万元,减少率为75%。主要用于接待州内同部门到个旧办案巡察人员的住宿费用。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方面,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市纪委市监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大力压缩了接待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6次,共计接待177人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安排项目支出巡察工作经费60万元,用于符合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开展市委巡察工作项目。项目达到三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0%以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主要是根据本年度开展巡察工作次数,工作总结及汇报,有台账资料作支撑;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满意度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4.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75万元,增长率为22%。主要原因:用于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用车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视组开展巡察工作经费支出,因全市监察对象增加,单位承担的日常工作量明显增加,用于保障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工作产生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有了大幅增加。2019年末在职实有人员98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账面净值647.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2.23万元,固定资产195.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2019年累计折旧金额为220.88万元,累计摊销金额为0万元。与年初相比,2019年资产账面净值增加 25.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 25.6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6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2020年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了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根据《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根据部门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分解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政治纪律监督检查;2、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问责追究力度;3、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打牢组织和制度基础;4、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作风建设成效;5、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6、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7、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强化政治巡察及问题整改;8、创新推进派驻监督,充分发挥“探头”作用;9、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引导增强遵规守纪意识 ;10、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主干,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市委巡察机构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使之常态化,使监督更聚集、更精准、更有力。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生根落地,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市纪委市监委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减税降费、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提升纪检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以上内容均符合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

按照《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个旧市纪委市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个旧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工作计划完成达到办结案件;每年开展谈话函询件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对全市各级单位的党风廉政考核工作;全年自办市纪委监委全部纪检干部培训学习班期数达到24期以上;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强化服务和根据调查问卷体现,确保各项整改效果,达到预期受益对象满意度。

(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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