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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12时50分  作者:市纪委  来源:市纪委财务室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3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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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个旧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市委巡察组是市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2)中共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中共个旧市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4)市委巡察组贯彻市委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州纪委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个维护”,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市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始终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疫情防控、助推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意识,改善方式,提升监督实效。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好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整体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着力消除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三是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加强学习教育培训,严明纪律整顿作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8,352,442.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52,442.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18年度收入合计15,513,04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13,048.81元,2019年度与上年对比增加2,839,393.39元,增加18.30%,主要原因:是由市检察院相应转隶13位干部,从外单位调入行政人员11位,退休1位,调出7位,其中:行政人员调出6位,事业人员调出1位,人员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47,742.89元。其中:基本支出15,437,861.04元,占总支出的86.96%;项目支出2,309,881.85元,占总支出的13.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8年度支出合计15,626,356.58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2,095.83元,占总支出的98.88%;项目支出174,260.75元,占总支出的1.12%;2019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121,386.31元,增加13.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09%,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项目支出增加1,225.53%,主要原因分析是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开展办案巡查工作的数量增加,用于开展巡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相应也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37,861.04元。2018年度15,452,095.83元,2019与上年对比减少0.09%;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20万元,下降41.63%。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9,881.85元。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260.75元,2019年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225.53%,主要原因分析是监察体制改革后,2019年度,市纪委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用于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工作组开展巡察工作所需经费支出增加。2019年项目支出实际增加213.5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科目代码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度共支出:2018年结余支出巡察工作经费29,951.82元;2019年支出巡察工作经费2,180,790.53元;计2,210,742.35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2.科目代码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8年结余支出专项补助经费99,139.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7,742.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121,386.31元,增长13.58%。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2019年度,市纪委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用于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日常运行支出和市委巡察工作组开展巡察工作所需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50,86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工作经费等的支出,其中: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12,352,191.56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10,742.35元,2011150事业运行支出788790.28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支出99139.5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的支出、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的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2%。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3,48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等。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1,726.00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5,264.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816.96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677.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3,39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06,689.2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3,668.77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元,支出决算为255,056.00元,完成预算的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157.00元,完成预算的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899.00元,完成预算的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市纪委市监委在2019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在充分分析部门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一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和管理规定;二是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2,253.00元,增长10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164,269.00元,增长357.98%;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2,016.00元,下降41.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在执行过程中严把支出关,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157.00元,占82.40%公务接待费支出44,899.00元,占17.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15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157.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899.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8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内外纪检系统业务交流访问,及案件查办过程中产生的食宿开支。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1,356.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9,643.27元,减少28.64%,主要原因是是2019年为保证刚性支出及人员经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各项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6,473,989.61元,其中,其中,流动资产4,522,280.63元,固定资产1,951,708.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80,640.6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24,515.3元,固定资产增加256,125.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8,58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7.40

452.23

195.17


134.00


61.1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决算编报相关方面的影响。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利、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党的十九大对此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通过改革,实现国家监察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财政加大预算力度,足额配套市纪委市监委行政日常公用经费,能够保障我委日常公务运转。日常公用经费中办案工作经费占很大比重,能否为保障办案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办案工作经费,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纪检监察事务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包括被告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的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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